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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3 查看: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评价的作用,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师、教学管理部门以及学院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现制定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如下。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任职)条件

1、思想素质好,学习自觉性强,成绩较好。

2、善于与老师和同学沟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处事公道,敢说真话,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

4、有工作热情,责任心强,具备分析问题和信息处理的能力。

二、教学信息员队伍的选聘

1、学生教学信息员每个班级一名,采取自愿报名与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选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推荐、选拔的教学信息员需填写《学生教学信息员登记表》,各系填写并汇总《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交送学院质量管理处,经质量管理处审批后予以聘任。

2、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年一聘。新生中的教学信息员须在每年九月新生入校后正式上课前推荐选拔完成。质量管理处对教学信息员发给聘任证书。

3、教学信息员在任期内工作作风散漫,违反校纪校规,有考试舞弊等现象,予以解聘。

三、学生信息员的具体任务

1、收集和反映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如无故旷教、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上课接电话、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

2、收集和反映学生在课内外学习、实习实训、完成作业、技能考核、期末考试(考查)等方面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3、反映教学管理中存在的如随意漏题泄题、随意更改成绩、监考不认真负责等问题。

4、反映教学条件、教学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反映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方面做得好的教师典型和事迹。

6、带头和组织好本班同学客观公正地参与对任课老师的教学评价工作。

7、为学院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教学信息员的信息反馈方式

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采用在QQ群上留言、面谈、电话、电邮等形式。每个信息员每学期向学院或质量处反映信息应当不少于10次。

五、学生信息员的管理

1、学生信息员由学院质量管理处负责管理,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学生信息员需提交个人工作小结,质量管理处对学生信息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学院对于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学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

2、征得系部同意,质量管理处推荐,教务处审核,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信息员,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获1个社会实践学分,最高可获2个社会实践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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