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关于成立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群)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系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群)品牌建设工作,深入领会并贯彻执行建设方案的要求,使人人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支持进行教学改革创新,为重点专业品牌建设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努力完成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品牌建设任务,特成立经济管理系品牌建设领导小组。
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华均
项目负责人:金幼君
成 员:金幼君、黄庆阳 李方峻 贾连英 叶晓容
系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如下:
1.全面负责品牌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学院项目建设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
按品牌建设方案要求严格按学院制度执行,实行统一行动,集中指挥,在建设小组内划分工作内容,明确各人的工作职责、范围,对于遇到的问题,按照固定流程进行及时的信息反馈,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
2.实行项目负责制。
将建设项目落实到个人,实行项目负责制,签订责任状,建立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制度,按照上述项目建设的成员,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保证按质按量完成相应内容。实行奖罚分明,形成激励机制。在项目建设期间,以项目建设为重,尽量减少项目成员的其它工作,减轻工作压力。必要时,负责人可安排加班。系部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过程监控,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3.经费使用要求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品牌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训实习条件建设、实训实习耗材补贴、师资队伍与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人员经费。专项经费原则上按联合建设单位承担的建设任务进行分配。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资金专用账户,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实行建设过程到结果的跟踪审计;“一支笔”审核确认制度;实行招投标制度;实行物品采购、验收及使用的台帐制度。学院适时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要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程序,不得形成多头领导指挥。设专人负责资金账目管理,及时准确记录各项支出,避免差错。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