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实训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实训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量化考核管理规定》,结合实训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院在岗实训员(不含借调到其它部门工作的实训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职业思想素质、实训教学、实训教学管理、安全保障等。
三、考核方式
学院成立实训员绩效考核工作组,对实训员进行月度量化考核、学期量化考核和年度量化考核。
(一)月度量化考核
月度量化考核由教学单位实训员考核工作小组自行组织,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按要求填写《实训员月度量化考核表》,考核结果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实训中心备案。月度量化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职业素质20分,实训教学管理工作80分。
(二)学期量化考核
学期量化考核一般安排在6月和12月进行,由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学期量化考核结果由月度量化考核得分、领导考评得分和实训中心考评得分三部分组成。月度量化考核平均值占学期量化考核的50%,教学单位负责人考评占学期量化考核的30%,实训中心考评占学期量化考核的20%,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二)年度量化考核
年度量化考核由实训中心负责汇总。年度量化考核分值=(上半年量化考核分值+下半年量化考核分值)/2。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20%。
五、考核结果应用
实训员月度量化考核分值作为实训员月度津贴发放和学期量化考核的依据,学期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实训员晋级和各类奖惩的重要依据。年度量化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实训员由学院授予“优秀实训员”荣誉称号,并作为参评省级以上“优秀实训员”的必备条件;量化考核“不称职”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核组织
学院设立实训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分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各教学单位分管实训教学工作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实训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各教学单位成立实训员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教学单位分管实训教学工作负责人、实训干事、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附件:1、实训员月度量化考核细则
2、实训员学期量化考核细则
3、实训中心量化考核细则